香港漁業資源自20世紀70年代起已被過度開發。但至今香港沿海仍有約400艘進行拖網捕撈作業的漁船,其捕撈量佔總捕撈量的8成,已超過海洋可持續發展水平近雙倍。這些拖網作業的漁船無選擇性地捕撈各種類的魚、蝦和蟹,嚴重損害了生態平衡。拖網過程亦反覆地對海洋底棲生態系統造成了嚴重的物理損害,為生物多樣性帶來負面影響。為了減少類似損害,香港政府頒布條例,自2012年12月31日起禁止漁船在香港領土範圍內進行拖網作業。該條例將對香港沿岸海床和相關的海洋資源修復起著積極的作用。

我們的研究團隊驗證該拖網捕魚禁令對香港的海洋底棲生態系統和相關漁業資源的修復作用。研究團隊在2012年6月(拖網禁令前)及實施拖網禁令兩年半後,研究了28個香港水域地點,從每個水域採集5個沉積物樣本,然後研究其物理化學性質與泥中的底棲動物。

研究結果顯示,禁令實施兩年半後,水體中懸浮固體的含量顯著降低,沉積物中總有機物的含量顯著升高。與2012年的調查結果相比,禁令實施後,水體中懸浮固體的平均含量減少1.36 mg/L(約25%),而表層沉積物中總有機物的平均含量增加1.6 mg/L(約29%),反映對海洋底棲生物棲息地的干擾減少。

此外,禁令實施後,底棲物種的數量和豐富度顯著增加。沉積物樣本中發現的底棲物種種類平均數目從27.5種增加到48.3種(約176%)。在每0.5平方米的採樣區域,沉積物樣本中發現的所有底棲生物的平均數量從253隻增加到848隻(約335%)。這種增加的情況在多毛類蟲和雙殼貝類中尤其突出。

據同期進行的研究顯示,比較實施拖網禁令之前(2004年及2012年)及之後(2013年至2016年)的數據,本港東部及西部水域的魚類與甲殼類多樣性均有所回升。結果顯示,每平方公里的抽樣區域內,東部水域的平均捕食性蟹的數量從2004年的86隻增加到2015年至2016年的516隻(600%),而西部水域的捕食性蟹的數量從157隻新增到2,101隻(約1,338%)。同樣,拖網禁令實施後,東西部水域的所有魚類或捕食性魚類的數量及重量均有所增加。

我們的研究成果令人振奮,並為香港特區政府的禁止拖網捕撈政策提供支持。令人欣慰的是,香港為促進永續漁業發展及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作出成功的漁業管理範例。我們希望其他國家,特別是熱帶國家,能參考我們的研究結果,共同禁止破壞性拖網捕撈活動。

常見於香港海洋環境的沉積物中的底棲海洋生物,例如甲殼類、多毛類蟲、海膽、海參、雙殼貝類及腹足類。是次研究發現,拖網禁令實施後,這些生物的數量都增加了。研究發現禁拖網後瀨尿蝦比之前更長和更重。團隊進行實地調查底棲生物的工序,右下角是從香港水域收集得來的底棲生物。香港城市大學海洋污染國家重點實驗室(SKLMP)主任梁美儀教授(中)、香港浸會大學邱建文教授(左)、SKLMP博士後研究員陶世如博士(右)展示拖網禁令實施後部分香港水域的漁獲。
項目總監 梁美儀講座教授
所屬機構 香港城市大學
合作研究員 朱嘉濠教授、David DUDGEON教授、林群聲教授、李向東教授、李偉強教授、邱建文教授、Yvonne SADOVY教授、Gray WILLIAMS教授、William CHEUNG教授、鄭勇平教授
時期 2013–2016
資助來源 研究資助局協作研究金

資料來源: 梁美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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